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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亞洲大學

文號
23-104-06000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06/03
違規日期
2015/04/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6月1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4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南柳里柳豐路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南柳段101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