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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文號
30-110-01001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1/26
違規日期
2020/06/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局設置地上油品貯存設施,未依規定設置防溢堤。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四五巷五號四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坪林區北宜路八段六號
統一編號
3842012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