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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8-040048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違規日期
- 2019/04/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87年1月出廠(第2期車)的**-6638號自用小貨車,於108年4月12日行經本市柳營區德元埤大道往國道3號南下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5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5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裕民街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德元埤大道往國3號南下方向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