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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龍織帶股份有限公司工廠

文號
30-107-08000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8/05
違規日期
2018/06/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9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7年6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為4.3(放流水標準pH值介於6.0~9.0)、懸浮固體濃度97.0mg/L(放流水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955mg/L(放流水標準1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92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7年9月30日),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面前里錦西路六七巷七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錦西路67巷2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