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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違規日期
- 2021/04/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埤頭廠從事混凝土拌合相關作業,稽查時作業中,現場正值進料,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有效期限至114年12月15日止。惟未取得試車文件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自文到次日起該製程停工,並限期於111年2月16日前取得操作許可證,始得作業條件,應於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非申請操作許可證,以符合法令規定。限改日期:111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溪州鄉過溪子段六二二之二地號,過溪子段六二八之八七地號,過溪子段六二八之八八地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彰水路四段55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