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9-110053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違規日期
- 2020/03/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4月24日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本局108年10月31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田單一街19號稽查,發現該址貯存廢塑膠不符規定,復因民眾陳情大寮區義堂段637地號堆置廢塑膠,貴公司趙小瓊109年3月31日至局表示,係因前開申請再利用檢核現場貯存區尚不符規定,爰移至義堂段637地號暫置,另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20日函所示,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至12月進口廢塑膠231公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一街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一街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