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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1/11
- 違規日期
- 2023/10/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該工程行領有南投縣政府乙級清除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13年6月26日止,本局人員至埔里鎮水源段1763-1764地號(埔里鎮隆生路111巷66號),現場有堆置廢木材、營建廢棄物等廢棄物,惟該工程行未有申請廠內貯存(轉運)場,已違反廢棄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請該工程行負責人余112年11月10日提處置計畫書送本局核備。另因廢木材、營建廢棄物堆置於地面,有汙染地面之事實,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理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埔里鎮大城里中山路三段三○一巷四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埔里鎮大城里中山路三段三○一巷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