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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10
- 處分日期
- 2025/05/08
- 違規日期
- 2025/01/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7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會同本局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執行聯合稽查,於114年1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三廠執行督察作業,查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21-00號),查核時該事業製程運作中,現場底漆噴塗區(E103)未依規定辦理許可證異動即設置集氣管道,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六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六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