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1-106-040432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違規日期
- 2017/01/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6年1月26日15時52分派員至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段***巷***號設立之廠房稽查,現場查獲廠房後方鐵屑放置區因未做好防制措施致切削液流出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業經貴公司立即派員清理遭污染之路面,本局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6年01月26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整罰鍰。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岷山里中山路一段九○八巷九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岷山里中山路一段九○八巷九之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