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120018
- 處分日期
- 2023/12/13
- 違規日期
- 2023/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3月6日至貴公司台南廠督察,發現該廠聚氯乙烯(PVC)膠布加熱產出之廢液(以50加侖鐵桶 收集、貯存) 及拆卸製程管線之廢保溫材料,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4004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岡山北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二段四五號22.9210465,120.237938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