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竹縣
  3. 旭家名園二期管理委員會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旭家名園二期管理委員會

文號
30-114-060003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5/06/23
違規日期
2025/03/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6日依據民眾陳情水污染案件,至陳情地點稽查,查有貴社區側邊排放廢(污)水情事,當場採取水樣檢測化學需氧量(COD)及總懸浮性固體(SS),檢測結果其中化需氧量檢測值666mg/L(限值150mg/L)、總懸浮性固體148mg/L(限值50mg/L),均逾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北興路三段五○○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北興路三段54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