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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全有限公司龜山廠

文號
20-107-01004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1/29
違規日期
2017/11/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排放口及排放管道且廠內作業區逸散之廢氣以抽排風扇排入管道內與排放管道連接,與許可證登載之製程流程圖廢氣流向不符,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同路951-2號
統一編號
8488436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