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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27
- 處分日期
- 2020/06/17
- 違規日期
- 2020/04/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83-01號),本局於109年4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惟發現A005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差計讀值為40mmH2O(許可核定值50~150mmH2O),超出容許限值10%,另A006壓差計儀表讀值0mmH2O,確認前端E017人工脫模區及A006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正常運作,顯示A006壓差計儀表故障,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三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三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