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23-106-110002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違規日期
- 2017/10/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5L1Z109-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3日。
- 裁處依據
- 貴公司辦理之「豐原場新設初沉池工程-土建部分(管制編號:B105L1Z109-1)」,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新岡尾段697,698,1056,700 ,701,481,477,467,467-1,455,473,739,740,475,476,474,473,455,46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