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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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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50037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違規日期
- 2017/09/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23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6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前往貴轄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查核,現場確認放流口排放放流水後採樣放流水樣品,期間計有五次分析結果違反放流水標準,並以106年10月6日當次超標倍數最高,其生化需氧量1170 mg/L(標準30mg/L,超標38倍)、化學需氧量1820 mg/L(標準100mg/L,超標17.2倍)、懸浮固體52.5mg/L(標準30mg/L,超標0.75倍),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工南一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工南一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