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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60047
- 處分日期
- 2017/06/27
- 違規日期
- 2017/04/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6年4月7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熱浸鋅程序(M01)許可符合度查核,經查貴廠固定污染源熱浸鋅程序 (M01)新增兩座鍋爐(1座1.5噸/hr;1座1噸/hr)且105年度燃料(液化天然氣)用量為732,068立方公尺/年(年許可量為480,000立方公尺/年),超出年許可量52.5%,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竹東里中山路二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竹東里中山路二五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