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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生實業社

文號
40-107-02000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2/05
違規日期
2017/12/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社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社從事收受事業廢棄物廢塑膠再利用,未作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等紀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自由街三三巷四八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營頂里10鄰營頂113號之1
統一編號
0910804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