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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錦衛畜牧場

文號
40-111-09005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9/30
違規日期
2022/08/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複查,稽查時臺端燃燒廢木材蒸煮廚餘中,查該廢木材來源係由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R-0701),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廢木材再利用,惟臺端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木材再利用檢核身份,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聖德段三九四、四○九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雙溪口溪洲子田西村田西路171巷1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