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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1-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5/02
- 違規日期
- 2022/01/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檢視錄影資料,貴公司員工駕駛車輛於111年1月28日18時45分行駛至臺中市梧棲區停車場堆置雜物及事業廢棄物,貴公司員工於111年3月3日至本局表示係暫置於公司大樓旁之停車場。貴公司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裁處如下: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大仁路二段二七七巷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大仁路二段277巷28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