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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55
 
            
            
            
                
- 處分日期
 
                - 2023/11/16
 
            
            
                
- 違規日期
 
                - 2023/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1月8日勾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7月~112年10月),貴事業有害事業廢棄物〔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廢棄物代碼:C-0120)〕於110年7月至111年11月申報貯存總量92.07公噸,前開勾稽區間僅於111年10月及112年9月分別清運處理4.57及7.16公噸(聯單編號:H47A859611100042、H47A859611200034),仍有80.34公噸貯存超過1年,經本局於112年11月9日現場複查,貴事業仍有貯存且未依規定清理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本次執行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五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