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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2/13
- 違規日期
- 2024/1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6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表面處理業,查研磨材料金鋼砂112年申報用量為4.68公噸、113年1至10月申報用量為3.07公噸,且其廠房面積為1435.5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90千瓦,屬公告第2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公告條件: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且總設計或總實際研磨材料用量達3公噸/年以上),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工廠核准登記日期:110年10月21日,屬新設場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60000元整,命貴公司「金屬品加工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寧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寧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