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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七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8-01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1/10
違規日期
2018/11/14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6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積極預防致火災事故發生,熔毀盛裝三氧化鉻(列管編號-序號:055-01)電鍍液(含量15~18%w/w)塑膠桶,發生重量約5200公斤三氧化鉻發生洩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改善內容: 1、消防廢水納入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 2、事故所衍生廢棄物妥善處理完畢,並將妥善處理證明文件報請本局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6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永和路一二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
統一編號
1609868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