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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違規日期
- 2018/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發現貴廠自106年7月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B-02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C-0105六價鉻化合物及C-0119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產出及貯存後至今(109年4月),查無申報廢棄物之清除處理紀錄(遞送三聯單),本局於109年4月14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確有貯存B-0299、C-0105及C-0119之情形,惟自107年8月至109年4月未依規定完成委託清除處理,而逕自貯存於廠內超過1年,核已違反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