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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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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3/01
- 違規日期
- 2017/01/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會同里長及大寮區清潔隊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時,於上址周界外(判定位置:本市大寮區鳳林路四段上,上址大門口外)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灰、白煙)散布於空氣中,進場內稽查時貴公司正露天燃燒整理環境後之樹枝、枯木、水管、塑膠及浪板等廢棄物,致使於場區周界外目視範圍內清楚可見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裕誠路三九四號十六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路四段404號對面土地(大寮區昭明段2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