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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46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違規日期
- 2022/04/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2月17日桃環事字第1110013856號函裁處並限期改善,限期改善時間為111年3月31日前改善完畢,惟貴事業截至111年4月12日止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且現場也未依核准內容進行貯存,尚未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3月31日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2-070006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中央路二六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中央路二六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