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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7-050067
- 處分日期
- 2018/05/28
- 違規日期
- 2018/05/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79年12月出廠(第1期車)的**-8428號自用小貨車,於107年4月18日行經本市安南區安明路二段與本田路交接處,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5月24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7年5月22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6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以前排放標準為5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5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三五一號一○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建業路65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