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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1-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違規日期
- 2022/05/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1年5月6日在本市南區新平路8號前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該公司所有103年10月出廠(第5期車)的A*H-0680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0.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排放標準為0.6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3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六七號八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新平路8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