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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福內科診所

文號
30-100-07003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1/07/28
違規日期
2011/05/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25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表準第2條規定及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3條附表項次1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三段七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三段七三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