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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20008
- 處分日期
- 2020/12/29
- 違規日期
- 2020/11/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台1線北上苑裡鎮苑港北上地下道 (苑裡國小陸橋)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9999(子車:75-AB,司機:葉鎧銘)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司機隨車攜帶之剩餘土石方證明文件產生源為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304巷,處理收容地點為榮大土石方既有處理場所處理(文件序號:109N0093-00000731),惟經司機葉○○承認其將上述載運之剩餘土石方清運至興燊綠能有限公司處理,顯然與所攜帶之證明文件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蟠桃里三鄰中央路二六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苑港北上地下道(苑裡國小陸橋處)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