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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總廠

文號
20-113-08001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09
違規日期
2024/06/2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8號從事石化製程,於本年6月25日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W001)之廢水收集系統(廠內編號:T01-2,一場前處理系統)因覆蓋面破損致廢水液面與大氣接觸,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八號
統一編號
8576623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