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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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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9/18
- 違規日期
- 2024/07/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2日派員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廠操作許可證展延送件日期為113年5月27日(許可到期日:113年6月21日),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0條第1項規定應於許可證屆滿前3至6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出許可證之展延申請;復依同條第2項規定,貴廠應於許可證期限屆滿日起停止設置、變更、操作或使用。查貴廠屆期未停止操作污染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國建三路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