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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020023
- 處分日期
- 2023/02/08
- 違規日期
- 2022/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11月09日15時42分派員至陳情地點,稽查當時於南投市新廍段26地號土地發現有堆置營建產出物,經查該營建產出物係○○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施工地點為南投市茄苳腳段389-143、389-144、389-145、389-146、389-147、389-148及389-142、389-141、389-140、389-139、389-138,等土地所挖掘營造地基土,並提供營建剩餘土石方來源切結書佐證,本案未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處理,隨意棄置,致污染環境,該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2.以上內容經承造人確認無誤簽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二街一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新廍段2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