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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文號
40-108-01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04
違規日期
2018/10/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7年10月26日來函檢送處置計畫書(鉻及其化合物(總鉻)(不包含製造或使用動物皮革程序所產生之廢皮粉、皮屑及皮塊),代碼:C-0104,約4.98公噸),惟查貴公司第二廠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該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項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灣興里灣興街六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灣興里灣興街六一號
統一編號
7519580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