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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2/23
- 違規日期
- 2024/10/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貴○○位於本縣水上鄉○○村○○段○○○○地號之緊急疏濬工程堆置物料區域,經查屬營建工程工地,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缺失如下:(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共合計缺失點數為2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東區親水路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三鎮村溪安段138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