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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60017
- 處分日期
- 2021/06/16
- 違規日期
- 2021/04/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72之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