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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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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52
- 處分日期
- 2024/11/29
- 違規日期
- 2024/03/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3月19日至貴公司安南廠執行督察,發現該廠113年2月3、21、22、23、29日等日期,皆有再利用廢木材(R-0701)隨車證明文件及過磅單,現場查無以網路運輸方式申報上開日期之營運紀錄,爰認定貴公司安南廠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之收受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六七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街191號及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3段190巷57-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