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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威交通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60010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06/23
違規日期
2017/05/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業
違規情節
1.正威交通有限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而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犯同法第46條第4款行政刑法,將由保七三大二中隊製作筆錄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第46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八德里文化路八一○巷一五八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八德里文化路八一○巷一五八之一號一樓
統一編號
1603422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