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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40021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違規日期
- 2022/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44號),查貴公司於111年5月4日受託清除長德開發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基隆市暖暖運動公園附屬各運動場地地坪及照明設施整修工程(基隆市暖暖區東碇路15號)」產出之一般廢棄物,惟許可證內容未登載設置廢棄物之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行貯存前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二三七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溪洲路1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