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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振昌畜牧場
- 文號
- 30-112-01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1/06
- 違規日期
- 2022/03/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前經本局於110年9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限期改善至111年3月2日止在案。本局於111年3月29日派員複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82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於111年5月2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460)限期111年5月29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8月1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蘇厝段一五四八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蘇厝段一五四八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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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