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6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違規日期
- 2017/03/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1575-04號),進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測作業,現場檢測設備元件主要包含法蘭、閥、管牙……等,共計300點次,其中設備元件編號M02E2073FV101XX0100LF12H淨檢測值達12,400ppm,大於10,000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添福里添福四八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添福里添福48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