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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達超音波設備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090024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09/26
違規日期
2024/07/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工廠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事業(晶圓製造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廠內將研磨及拋光製程產生之廢水,經收集後貯存,並進入設備再次用於晶圓研磨及拋光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貯留廢(污)水。
裁處書主旨
自113年09月30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國民路二七○巷二二弄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水源路二段215號
統一編號
648964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