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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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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1-050005
- 處分日期
- 2012/05/11
- 違規日期
- 2012/04/19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3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改善內容為:
1.前述約806包太空袋裝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應密封盛裝暫置。
2.其貯存設施應設置防止雨水及河水流入或滲透及有收集防止該有害事業廢棄物污染河川及土壤之設備措施。
3.另未清理前於現地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限改日期:101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1項第3款、第11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樂群街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西濱快速道路162K(23號橋柱)旁河川公地(滴水線外高灘地)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