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3-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1/02
- 違規日期
- 2023/09/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檢送本局列管之清運機具112年9月異常名單,經查貴公司裝置即時監控車輛分別於112年9月25日(車牌號碼:V2-21)、112年9月21日(車牌號碼:V2-22)均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貴公司車輛為核准裝置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確認作業說明為「本日無啟動」,屬事業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內環北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內環北路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