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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草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

文號
40-112-02002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2/18
違規日期
2023/01/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1月3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獲貴廠製程產生之植物性廢渣(R-0120)未與清除機構、再利用機構簽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九斗里圳禾路一四一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九斗里圳禾路1415號
統一編號
2837880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