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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80023
- 處分日期
- 2021/08/24
- 違規日期
- 2021/04/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652-02號),本局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查獲下列事項未依核發許可登記事項運作︰1.許可登載1支共管流入調整池(T01-04),惟現場共計7支原廢水管線流入。2.俊興街210巷12號後巷設有一廢水收集槽(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並流入調整池(T01-04)。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二一○巷六、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210巷6號、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