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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5-090144
- 處分日期
- 2016/09/30
- 違規日期
- 2016/08/29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105年10月15日前提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於105年10月31日前改善完成(係指該批廢棄物清除處理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期間內未提出清理計畫或未完成改善皆視為無清理意願),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5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10076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門區玉港里灰磘港一二九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竹橋段2448-2450等3筆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