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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龜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 文號
- 30-110-070016
- 處分日期
- 2021/07/21
- 違規日期
- 2021/04/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1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5日派員至貴中心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真色色度),並於110年3月2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8160),限期110年3月31日完成改善,俟改善期限屆滿派員複查採樣,檢測放流水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84.7mg/L),依法按次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17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建國東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建國東路27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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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