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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2/25
- 違規日期
- 2024/1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設置之攝錄影監視系統故障,未於核准期限內完成修復,另記錄之影像及資料未能保存一個月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缺失記點10點。2.堆置區設置自動灑水系統設備故障,亦未以防塵網覆蓋或有替代之防制設施及作為,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缺失記點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東縣太麻里鄉美和村美和二八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東縣太麻里鄉美和村美和28-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