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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違規日期
- 2021/01/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5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廠CCL三廠產出之蒸餾塔底物廢樹脂閃火點小於60℃,屬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申報該項廢液代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申報清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2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中洋村中洋工業區二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中洋村中洋工業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