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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5/03
- 違規日期
- 2023/12/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111年11月至112年1月經鍾議慶介紹清除上述產源裝修廢棄物混合物D-0599至賴貞良及鍾議慶合資藉進富公司名義設立非法貯存場轉運站,未申報清除營運紀錄及與產源訂定清除合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42條行政罰規定;未依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至非法貯存場貯存轉運,後續衍生廢棄物非法處理及流向不明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同法第46條第4款後段行政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廣德里廣興路四五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廣興路453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